懷上女兒那年,我給她選了三個童養夫。
從父母輩開始篩選。
基因、智商、忠誠度,每一項都經過三輪測試。
三個男孩從襒褒中養大,吃我的,穿我的,受我最頂級的教育。
唯一的使命:護她周全,娶她為妻。
十八年,他們替她擋過七次暗殺,接過十一次綁架。
年輕的脊背上布滿各種傷疤。
我以為這份忠勇,比血還濃。
直到女兒十八歲生日宴那晚,有人在女兒的酒裏下了藥。
她臉色潮紅地跌進休息室,反鎖了門拚命給三個人打電話。
沒有一個人接。
因為同一時刻,他們正在大廳,陪一個叫洛洛的女孩。
等我踹開休息室的門,女兒已經失去意識。
我把她抱出來問責時,老大居然一臉無謂:
"我們隻把她當妹妹,我們的身心隻能屬於洛洛。"
老二笑得痞氣:
"要不要給小竹找幾個幹淨的瀉火?我有人脈。"
老三扶了扶眼鏡:
"建議小姐以後不要自導自演,很難看。"
我低頭看了看懷裏女兒蒼白的臉,笑了。
很難看?
確實。
這種會反咬主人的狗,在被處理的時候,死相往往都很難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