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為救弟弟失去右臂後,爸媽拿走我的八十六萬賠償款,說要把老宅改成方便我生活的無障礙房。
康複出院那天,準弟媳卻堵在門口,讓我先摘掉義肢。
“新櫃門十幾萬,你這隻金屬手刮壞了,賠得起嗎?”
我以為她隻是嫌棄我。
直到進門,我才發現,門鎖和電器開關全裝在右側...
就連廚房櫃門必須雙手按壓。
原定的義肢充電櫃成了酒櫃,我的康複臥室也被改成她的衣帽間。
我跑去質問母親,她卻理直氣壯。
“你早晚要嫁出去,她才是這個家的女主人,裝修當然按她的習慣。”
弟弟隨即拿出一份放棄居住權協議,讓我簽字。
就在這時,快遞員將新房本送上門。
權利人一欄,隻有弟弟的名字。
原來我用一條胳膊換來的錢,替他裝了一套不準我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