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求生欲極低,卻和閨蜜鬥了三輩子。
第一世,她說我跟村口殺豬的有染,聯合婆母逼我跪祠堂。
我懶得解釋,直接一頭撞死在牌位上,嚇得她當場小產。
第二世,她偷了我熬了兩個月的項目方案,還反咬我抄襲她的創意。
我什麼都沒說,打開抽屜掏出三瓶安眠藥當場吞了。
當天她就被警察帶走調查。
第三世,我跟閻王申請:"能不能讓我投個她找不到的地方?"
閻王翻了翻生死簿,給我塞進了一個偏遠小城的孤兒院。
我以為這輩子終於能安安靜靜地死。
結果十八歲那年,院裏的幾個孩子冤枉我偷錢。
我根本懶得解釋,抄起一把匕首就往手腕上劃:
"OK啊,那我直接就是一個去死好吧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