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世,閨蜜在野河裏驚呼溺水。
可水性更好的男友卻後退了兩步,生怕惹上麻煩。
“男女授受不親,我去抱她不合適,你快下去拉她一把!”
因為他的推脫,我躍入急流救人。
可閨蜜為了自己活命,死死勒住我。
把我當成浮出水麵的墊腳石。
窒息的絕望中,為了求生,我本能地將她往外推了一把。
就是這一推,把我徹底打入了地獄。
岸上為了避險不肯下水的男人,根本沒有去叫人。
而是舉起手機,精準錄下了我推開閨蜜的畫麵,當做他的“證據”。
事後,閨蜜溺死。
他先發製人,將那段掐頭去尾的視頻發給了媒體。
他在鏡頭前哭得悲痛欲絕。
“是她嫉妒嬌嬌,不僅見死不救,還親手把人推回了深水區!”
我百口莫辯,成了殺人犯,慘死街頭。
我的家也徹底毀了:媽媽氣的心臟病住院,爸爸生鮮店被砸,剛考上高中弟弟被網暴抑鬱。
再睜眼,肺部撕裂的窒息感猛然褪去。
我回到了悲劇發生的前三天。
這一次我不會重蹈覆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