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夕燈會,五歲的女兒和丈夫青梅的兒子同時被人流衝散。
得到消息的時候我在外地出差,急得連夜買高價黃牛票往回趕。
高鐵到站已經是半夜,派出所打來電話說孩子都找到了,丈夫正在過去接人。
可當我推開家門,卻隻看到翟泓卿哄著青梅的兒子喝薑湯。
我焦急地找了一圈都沒看見女兒的身影。
翟泓卿聽到我問囡囡在哪,先是愣了一下,隨即皺起眉頭:
“晨晨嚇壞了,我隻能先帶他回來。”
“囡囡向來膽大獨立,在警察局待一晚又丟不了,你瞎緊張什麼?”
我甩了他一巴掌,轉身衝回大雪紛飛的街頭。
趕到派出所時,值班女警正紅著眼眶給女兒倒熱水。
我那個平時睡覺都要開夜燈的嬌氣包女兒,正一個人乖乖坐在警局昏暗的角落。
看到我她沒有哭,而是趕緊把懷裏已經捂化了的半塊糖葫蘆遞給我:
“媽媽,我沒哭,也沒有給警察叔叔添亂。”
“我知道爸爸是去接晨晨哥哥了,晨晨哥哥沒有爸爸,很可憐的。”
我抱緊女兒冰冷的身體,在除夕夜的鐘聲裏,給律師發去了離婚訴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