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江嶼還了三年債,他翻身的第一年,送了我一雙九十九塊的小白鞋。
我高興得發了朋友圈,他嫌我沒見過世麵,讓我刪掉。
我刪了,也沒再提。
情人節那天暴雨,我穿著那雙已經刷了無數遍的白鞋去接他下班。
公司大堂燈火通明,我隔著雨簾看見他跪在一個女人腳邊。
他手上托著一隻鞋,那種我在雜誌封麵才見過的紅底鞋。
女人坐在沙發上,矜貴地伸出腳,語氣帶笑:
"江總這麼殷勤,你太太知道嗎?"
他抬起頭,輕描淡寫:
"她不管這些。"
她不管這些。
五個字,把我六年的付出判了死刑。
他身旁的矮桌上擺著大束的花和好幾個係著緞帶的盒子,每一件都精心挑選過的樣子。
而我站在大雨裏,鞋早就濕透了,襪子黏在腳上,一步一個水印。
我忽然意識到一件事:他不是買不起好鞋給我。
他是覺得我不配穿好鞋。
轉身走進雨裏的時候,我把保溫杯丟進了路邊的垃圾桶。
江嶼,從今天起,我不等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