閨蜜林玲被丈夫家暴離婚後,我讓她住進了我家。
我怕她覺得寄人籬下,便說她可以通過做家務來抵房租。
她溫柔細心,會陪婆婆去醫院複查,替丈夫熨好襯衫,還會每天接兒子放學。
全家都誇她賢惠,讓我少忙工作,多跟她學學怎麼照顧家庭。
我不僅沒生氣,還滿心欣慰。
她終於從那段失敗的婚姻裏走出來了。
直到結婚紀念日前夕,我提前回家,無意間聽見兒子說:
“爸爸,林姨肚子裏的妹妹什麼時候能叫我哥哥?”
“媽媽隻知道工作,我想讓林姨當我媽媽。”
婆婆笑著安慰他:
“等明天哄你媽簽完財產轉讓書,奶奶就讓林姨做你的新媽媽。”
丈夫低聲道:
“她性子強,離了我照樣能過。可小柔剛離過一次婚,我不能再讓她沒有家。”
我站在門外,渾身冷得發抖。
直到這一刻我才明白。
我親手救出泥潭的閨蜜,早就成了他們真正的家人。
而我,被他們拋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