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走丟十八年,三個哥哥找到我後,卻一直不肯公開認我。
因為他們資助多年的貧困生說,她也窮過,最懂窮人見到錢會有多貪。
為了證明我不是回來搶家產的,相認半年,
我沒收過他們一件禮物,也沒開口要過一分錢。
直到我查出白血病。
治療費還差很多,我放棄了治療,
隻想把早就準備好的三份禮物送給哥哥們,好好告個別。
剛到書房門口,就聽見許知意笑。
“我就說她快忍不住了。”
“先送禮討好你們,下一步就該裝病賣慘,讓你們公開認她,再順理成章地要錢。”
三個哥哥沒有一個人反駁。
看見我手裏的醫院袋子,大哥反而皺起眉。
“你不會真想拿生病逼我們認你吧?”
我捏著確診單,忽然連解釋都覺得累。
原來我是不是他們的妹妹,不看親子鑒定,隻看許知意願不願意相信。
我將禮物重新包好,預約了醫院外的典當行。
從今天起,我活多久,死在哪裏,都和他們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