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陸征異地戀了五年,為了領證,我請了一周的假飛過去。
落地那天他來接機,車上卻多了他妹妹陸小曼。
一路上陸小曼翻著我的包包,笑嘻嘻地說:
"嫂子,我媽說你那套卡地亞可以給我戴戴。"
我笑了笑,沒接話。
到家後,陸征把我拉進房間。
"有件事我一直沒跟你提。"
"小曼結婚,媽的意思是......你那些首飾先勻一部分給她。"
"還有,嫁妝錢我家這邊出不了太多,你能不能貼個十來萬。"
他說得很輕,像是在說今晚吃什麼。
"陸征,我們明天就去領證了,你現在跟我說這個?"
"就是因為明天領證,領完你就是我們家的人了,一家人不說兩家話嘛。"
我打開行李箱,他媽已經把一個絨布盒放在了我衣服上麵。
盒子是空的,裏麵塞了一張紙條:
"請嫂子將隨身貴重首飾放入此盒,作為妹妹嫁妝添置。清單如下。"
下麵列了七件東西,包括我脖子上正戴著的那條鎖骨鏈。
我把盒子合上,放到陸征手裏。
"你替我退了明天的號吧。"
"我嫁人是來過日子的,不是來當你們家的提款機的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