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過三日,我便要嫁入東宮,成為太子妃。
今日立妃宴,太子特意請旨,讓我破例著朱紅大服、坐在他的左首。
我以為,這是他給我的承諾。
宴至一半,一個五歲的孩子突然跑上金殿,抱住我的腿哭喊娘親。
乳母呈上我的親筆認子書,說我五年前借守孝之名躲在莊子上,偷偷生下一個孩子。
我爹聞言當眾與我斷親。
母親大罵我傷風敗俗。
姐姐哭著勸我不要牽連薛家。
太子卻握住我的手,溫聲道:
“昭寧別怕,孤一定還你一個公道。”
上一世,我就是這樣輕易相信了他。
三日後,我以欺君之罪打入掖庭。
黔麵、拶指、笞刑、破身,掖庭獄卒對我百般淩辱。
臨死前,姐姐薛昭柔戴著太子妃鳳冠來送我上路。
她告訴我,孩子是她與鎮北王所生。
太子要的,是一樁足以毀掉我的醜聞,好體麵地解除婚約。
再睜眼時,我的心中已湧起漫天恨意。
這一世,我要把所受的屈辱都還回去。
我扶起喊娘的孩子,彎腰脫下他的左鞋。
六根腳趾赫然暴露在金殿上。
我望向臉色驟變的鎮北王:
“孩子是他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