逃婚第三年,我和前未婚夫在豬肉攤前重逢。
那時我剛利落剁完幾斤排骨,把肉袋遞給來買肉的男人。
他卻順手摸了把我的手,咧著黃牙笑。
我把殺豬刀“哐”地砸在案板上,抬眼就罵。
“剁你娘的嘴!”
話音剛落,我一抬頭,就撞進季寒洲冷淡譏誚的眼裏。
三年不見,他周身的氣度更添矜貴,
與嘈雜吵鬧的菜市場格格不入。
“沈漫寧,你從前好歹也是大家閨秀,在婚禮上跟野男人逃婚,就為了過這種日子?”
我喉嚨一酸,卻強忍著翻了個白眼。
“關你屁事?老娘就愛聞這豬肉味。”
他眼中的冷意更甚。
“三年前你毀了我的婚禮,三年後,我毀你這破攤子,不過分吧?”
我握著刀柄的手微微收緊。
我知道,他真有這個本事。
可他不知道,
當年我逃婚,根本不是為了什麼野男人。
而這個又臟又腥的豬肉攤,賺的每一分錢,都是我的救命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