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父是商人,從小教我,世上沒有白拿的東西。
吃一碗飯,要做一碗飯的活。
穿一匹布,要賺回兩匹布的錢。
若有人無緣無故對你好,那一定是想從你身上拿走更多。
丞相夫人來接我時,哭著給我戴上一隻金鐲。
我掂了掂,當晚便沒睡。
金子太重,我欠不起。
回府後,父親送我莊子,兄長送我首飾,祖母又把壓箱底的玉佩塞給我。
我越記賬,手越抖。
直到他們說,要為我補辦十六歲的生辰宴。
我終於忍不住,把賬本放到父親麵前。
“你們在我身上花了三萬七千六百兩。”
父親怔怔看著我。
我抽出早已寫好的賣身契:
“我這輩子大概還不清。”
“要不,從今天起,我就當相府的家生奴才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