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聿川說他是摩梭人,遵循走婚製,男不娶女不嫁。
我信了。
於是我們戀愛七年,沒領證,沒婚禮,甚至沒公開並肩過。
隻因他出席所有重要場合,身邊挽著的都是我閨蜜,所有人都默認閨蜜才是他女朋友。
我曾問他為什麼。
閨蜜白若瑤搶先笑道:“你身材太惹火,長得又妖,多少男人對著你照片做下流事,帶出去誰都覺得你是小三。”
傅聿川也跟著說:“她形象端莊,帶得出手。”
我聽到這,臉色白了一下。
他見我神色不對勁,溫柔安撫:“明天就去領證,給你一個交代。”
拿到結婚證那天,我咽下了所有委屈,以為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直到七夕節,我從他西裝口袋翻出另一本結婚證,配偶欄寫著閨蜜的名字。
我衝去民政局查,發現我和他根本沒有登記結婚。
我崩潰質問,他不以為然:“她家裏催得緊,幫她應付一下。”
“你是走婚的伴侶,她是法律上的妻子,互不衝突。”
這一刻我忽然就釋然了。
因為這場以習俗為名的騙局,該散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