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燕天子選駙馬,規矩是駙馬需在三月之內治好公主封地的水患,以證其才堪配皇女。
父皇把這樁婚事定給了工部尚書之子陸征明,那年他十九,已主持修了兩座堤壩。
可我那封地的水患,他修了六年,年年潰堤。
朝中私下都傳,永寧公主的封地是不是犯了風水。
六年。
我替他在父皇麵前求過情,撥過銀兩,甚至親自去看過堤壩。
每一處決口,都恰好衝毀的是當年新修的那一段。
今日我才知道原因。
我最信任的伴讀阿鳶,一直住在封地替我監工,也替我的駙馬暖了六年的床。
她跪在我麵前哭得梨花帶雨:
“殿下,我知道我有罪,可他說隻要堤修不好,他就不用入京,就能一直陪著我......”
陸征明的信也到了,隻有一行字:
“殿下恕罪,臣無能,今年怕是又要誤期。”
我把信燒了。
隔壁書架上還壓著一封,是南越國的求親書。
對方許諾共治三江水利,以國母之禮相迎。
我提筆回了一個字:
“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