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柏越扯著我,第17次去民政局複婚時。
登記表的名字依然寫錯。
登記員敲敲桌子:「先生,你們結離十七次,怎麼還記不住人名?,您愛人叫宋晚,不叫唐甜。」
他道了句歉,又重新取來一張。
垃圾桶裏已經堆了8個紙團,這是第9個。
我坐在椅子上,看著他一筆一劃又寫出那個刺眼的名字。
連疼的力氣都沒有了。
畢竟他日曆上記滿了唐甜的各種喜好【喜歡橘子味,例假第一天喝薑湯,咖啡要加兩塊半糖】。
隨身的包裏都放著一雙36碼的平底鞋,而我穿38。
他和我的日常口頭禪不是【老婆,今天吃什麼?】而是【唐甜和男朋友分手,咱們該離婚了,等他們和好,咱們再複婚】。
那套名叫婚房的公寓,我搬進搬出十七次。
我成了朋友圈一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