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第三年,時晏如紅著眼眶跪在我麵前,說公司破產,欠下三千萬高利貸。
為了不連累我,她遞上一紙“假離婚”協議。
求我先淨身出戶躲避風頭,等她東山再起就風光複婚。
我信了,不僅沒走,還拚了命地兼職打三份工。
每天隻吃一頓水煮麵,把賺來的每一分錢都交給她“還債”。
熬了整整十五年,我因長期的勞累和營養不良,倒在悶熱的流水線上,胃癌晚期。
臨死前,我握著幹癟的存折,想見她最後一麵。
護士卻打開了電視,屏幕裏,時氏集團總裁時晏如正在遊輪上。
為她的“初戀男友”林清野舉辦相識十八周年慶典。
鏡頭前的她深情款款:
“這十五年來,多虧了清野陪我打拚,時先生的位置,永遠屬於你。”
原來,她從未破產。
所謂的債務,不過是轉移婚內財產、逼我做免費提款機,好給她的白月光鋪路的借口!
甚至連我那慈祥的嶽母,也早就在私底下抱上了林清野弄來的孫子!
我咯血慘笑,在絕望與極度的痛恨中閉上了眼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時晏如紅著眼眶,把“假離婚協議”遞給我的那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