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新婚第二天,兒媳就遞來一張賬單:
“媽,這婚房是我們的,您要住的話每月給我們三千房租。”
我還沒緩過神,她又把計算器懟到我眼前:
“您養周浩十八年,平均每月花銷五百;可他工作這十年,每月給您兩千。”
“這差價可有十幾萬!”
她把收款碼遞到我麵前:“這錢,您今天得還。”
我看向兒子,他低著頭,悶聲說了一句:
“媽,雯雯說得對,這錢您確實該還。”
我心裏發寒。
當年領養他時,我和老伴工資加起來才一千塊,除去全家的生活費,剩下的錢全花他身上了。
他工作後主動說每個月給我2000塊,結果每次錢剛打過來沒多久,他就找借口要回去。
看著這對夫妻,我沒再爭辯,轉身回了房間。
再出來時,我將一張泛黃的紙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