爹娘被山匪殺死後,族裏為了爭我家的爵位,逼我在大伯和外祖家之間選一個。
我哭暈在靈堂,做了兩個夢。
第一個夢裏,我跟了大伯。
大伯母將我養到十五歲,逼我替堂姐嫁給六十八歲的鹽商做填房。
「你一個災星,能換三萬兩聘禮,也算有點用。」
第二個夢裏,我去了外祖家。
外祖母天天摟著我喊心肝,卻每月放我一碗血,給表哥入藥。
直到我咽氣,她還在罵:
「沒用的東西,怎麼偏偏這時候死?」
我猛地睜眼。
大伯和外祖父同時朝我伸手。
我誰也沒選,轉身撲進京城第一紈絝的小叔懷裏。
他緋袍歪冠,左手酒壺,右手鬥雞,昨夜剛翻進國子監烤肉,燒了祭酒的胡子。
小叔嚇得酒都掉了。
「小祖宗,我自己都養不活!」
我死死抱住他:「我要小叔!」
大伯沉下臉,伸手抓我。
他身旁那個傳聞會放蠱的苗疆未婚妻低頭看我。
「養孩子很費銀子。」
小叔咬牙:「我把鬥雞賣了。」
她翻了個白眼。
「你的破雞隻值二兩。」
「而且五千兩,隻夠我假扮你半年未婚妻。」
她拔出腰間彎刀,擋在了我和大伯之間。
「要我陪你養孩子,得另外算錢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