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北疆女匪首,手下三千人馬,朝廷招安了三次我都沒應。
第四次來的是個年輕將軍,長得倒是一表人才。
"姑娘,朝廷誠意十足,封你四品宣威將軍,你的人全部編入正規軍。"
我覺得有趣,便應了。
婚事是他自己求的。
說什麼"一見傾心,願以正妻之禮迎娶"。
我尋思納個麵首玩玩也無妨。
誰料大婚第三天,他府裏的幕僚喝醉了,跑來賀喜:
"將軍高明!娶了女匪首。"
"三千人馬收歸麾下,朝廷那邊又記了一功,一石二鳥啊!"
他臉色一變,把幕僚拖出去了。
回來時我已經坐在院中磨刀。
"夫——"
"別狗叫。"
我頭也沒抬。
"當初你來招安,我那三千弟兄都勸我把你宰了。"
"是我說,此人以誠待我,我不能失信。"
"如今看來,倒是我看走了眼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