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支持岑嶼攝影事業,我留在國內照顧他癱瘓的母親,足足打了兩份工。
五年裏,他去了四十九個國家,寄給我四十九張明信片。
每一次他在電話裏都說:
"寧寧,等我走完第五十個國家,我就回來娶你。"
今天,我收到了他的第五十張明信片。
照片上是極光下的雪山,翻過背麵,右下角還有一個淡淡的、用口紅印上去的唇印。
旁邊寫著一行娟秀的小字:
"和阿嶼的第100天,極光為證。"
我看著那個唇印,腦子裏名為理智的弦"啪"地斷了。
我每天精打細算,連一瓶超過二十塊的護膚品都不舍得買。
他卻和別的女人在極光下浪漫了一百天。
我以為我在替他負重前行,原來他早就在別人的溫柔鄉裏歲月靜好。
我默默地打開手機,接下了郵箱裏的offer。
岑嶼,我不要那第五十個國家了。
你和你的極光,都別再回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