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朋友是小區出了名的熱心腸。
下班路過驛站,他經常順手替鄰居取快遞。
有時一取就是七八件,卻從不嫌麻煩。
這天他出差,驛站老板打電話說有個生鮮包裹快化了,讓家屬趕緊去拿。
我報出取件碼,老板卻把包裹遞給了隔壁樓的一位女人。
“不是你的,是她家的。”
女人提著包裹朝我笑笑:
“應該是我男朋友買的,他總忘記把默認地址改回來。”
紙箱沒有封嚴。
裏麵是我念叨了半年的那款櫻桃,還有一條米白色圍巾。
上周我生日,他說櫻桃太貴,圍巾也不實用,隻給我發了兩百塊紅包。
女人拿起圍巾在身前比了比,語氣裏全是甜蜜:
“他就是愛亂花錢,每個月都給我寄東西。”
直到這時我才明白。
他取回家的那些快遞,裝的是柴米油鹽。
寄去隔壁樓的,才是他精心挑選的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