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生來就是姐姐的替代品。
小時候她近視,母親讓我保護好眼睛隨時準備捐獻。
她高考落榜,父親便逼我填報和她一樣的學校去照顧她。
後來她嫁了豪門,生了長孫,家裏張燈結彩。
而我懷胎四月,隻有丈夫陪在我身邊。
我覺得這樣的溫存是上天的禮物
直到姐姐的孩子查出了急性白血病,隻有我能匹配上。
醫生態度很明確:
"產後大出血剛止住,她現在做骨穿可能下不了手術台。"
姐姐跪在我床前,眼淚砸在我被子上。
"妹妹,你的孩子沒了,不能讓我的孩子也沒了吧?"
我還沒開口,丈夫已經握住我的手,把同意書翻到最後一頁。
"你姐就這一個獨苗,你還年輕,以後咱們再生。"
當天手術做了九個小時,搶救通知書簽了三回。
我活下來了。
但醫生告訴我,我這輩子再也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。
姐姐帶著孩子出了倉,配圖是全家人的合照。
丈夫轉發了她的動態,文案寫著"一家人就要整整齊齊。"
"一家人"那三個字,我看了很久,然後撥通了電話:
“林律師,幫我擬一份離婚協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