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歲那年,我簽下賣身死契,把哥哥和未婚夫陸知淵從死牢裏救出。
衝進牢裏時,他們正被夾棍折磨得奄奄一息。
而陷害他們的貪官已被欽差當場革職。
見我滿身是血,哥哥紅著眼發誓要努力經商讓我風光大嫁。
陸知淵也顫抖著承諾要考取功名給我誥命。
我眼淚決堤,卻死死攥緊袖中的紅契。
為了求欽差救人,我已把自己賣給年逾半百的他做妾。
若敢反悔,欽差隻需一句話便能廢了他們。
我狠狠甩開哥哥,扔回陸知淵的定情木簪:
“算了吧!我馬上就要跟欽差老爺回京享福,誰要跟著你們兩個窮酸廢物!”
看著他們絕望憤恨的背影,我捂嘴哭得嘔出血來。
可他們走後,我卻被欽差正室打斷腿賣進暗娼。
裝瘋賣傻挨了五年毒打,最後自毀容貌我才逃出生天。
五年後,我在長街乞討,竟撞見已是首輔的陸知淵和首富哥哥。
我慌亂拉下破鬥笠往暗巷逃。
哥哥卻一腳踩住我滿是泥垢的手,陸知淵死死掐住我滿是刀疤的下巴:
“怎麼,當年寧可給權貴做妾也不要我們,如今你的榮華富貴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