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在廢品站長大,人稱破爛王。
例常翻紙殼那天,我從廢品堆裏翻出了一個渾身是傷的女人。
她說她是顧氏千金,被歹徒綁架後逃了出來。
我救下她,把她藏在紙殼裏,跟著我吃沙縣。
顧家的人找上門那天,她抓著我的手不放:
"她的右耳有七顆痣,和我媽媽的一模一樣,她一定是我失散的親姐姐。"
"她一定是我失散多年的親姐姐。"
DNA結果出來那天,
我扔下我的廢品站、我的三輪車、我那條叫鐵蛋的土狗,住進了顧家老宅。
此後兩年,我替這個親妹妹出席酒局、擋住爛桃花、抗下無數危險。
最後一次,爛桃花拿著炸彈奔來的時候,她把我推了出去。
ICU裏我奄奄一息,等到的是一紙聲明:
"女子與顧家無血緣關係,屬惡意冒認,已報警處理。"
我才知道,DNA報告是假的。
她恨我讓她在廢品堆裏睡了三個月,所以要讓我知道什麼叫真正的垃圾。
再睜眼,我正在翻今日份的紙殼,一個傷痕累累的女人恰好從紙堆裏滾出來。
我順手拿紙板墊在她身下,然後拖到三輪車上。
走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