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同學結婚,我和老公一同參加,宴席上有人提議玩海龜湯。
輪到我老公出題,他晃著紅酒杯,拋出了一道題:
“一個男人毫不猶豫打死了養了八年的老狗,剝皮燉湯喂給金絲雀。為什麼?”
同學們七嘴八舌地開始提問。
“老狗咬人了嗎?”
他搖頭:“否。”
“男人其實一開始就不喜歡狗?”
他點頭:“是。”
“金絲雀才是男人真正喜歡的?”
他頓了頓:“是。”
最後,有人意味深長地看向我:
“所以養狗隻是因為金絲雀不在身邊,金絲雀回來了,狗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?”
老公沉默兩秒,目光越過我,落在對麵剛從國外回來的初戀臉上。
“是。”
初戀羞紅了臉,周圍立刻響起曖昧的口哨聲。
我坐在他身旁,猶如被當眾扒光了衣服。
結婚五年,我陪他熬過低穀,照顧公婆,操持整個家。
原來在他心裏,我不是妻子。
隻是替他看了八年家的老狗。
看著他們眉目傳情、旁若無人的模樣,我突然覺得這五年的付出真是惡心透頂。
我輕輕放下筷子,站起了身。
既然金絲雀回來了。
那這白眼狼,就送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