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那年宮宴,我在禦花園意外撿到一枚香囊,剛欲尋失主,便被陛下撞見。
陛下瞧見我手中之物,又瞥見督察使霍珩腰間那枚一模一樣的香囊,當即撫掌大笑:
“好一對並蒂蓮!你二人竟連定情信物都私下配好了。”
我慌忙跪下欲辯,陛下卻當我是害羞,朗笑一聲便落了賜婚聖旨。
成婚三年,霍珩不曾踏入我房門半步。
我以為他天性清冷,便咽下委屈,安分守己地做他的虞夫人,替他盡孝雙親。
直到上元節遇刺,我毫不猶豫替他擋下那支毒箭。
命懸一線時,我以為終於能換他一絲垂憐。
可他站在我榻前,居高臨下,眼底全是掩蓋不住的厭惡與恨意:
“若非你當年蓄意拿走信物,在禦前演這出戲,如今與我舉案齊眉的本該是阿柔!”
“你如今這般,不過是咎由自取。”
我這才知道,那日我撿錯的香囊,竟是他贈予阿柔的定情之物。
他認定我圖謀不軌,恨了我整整三年。
我想解釋,可翻湧的黑血堵住了喉嚨。
大雪封門的冬日,我帶著這口沒能辯白的黑鍋,咽了氣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陛下正欲下旨賜婚的那一刻。
趕在聖旨落下前,我猛地伏地叩首。
“陛下明鑒,這並非臣女之物,且臣女心中......已有傾慕之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