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三年,我每個月給異地男友轉五千生活費。
他說他在考研,壓力大,我心疼他。
直到有一天,他在朋友圈發了一張截圖。
是他的備忘錄,標題寫著:【冤大頭供養日記】。
裏麵記錄了每一筆我轉的錢,旁邊備注著用途:
"這個月的拿去請新女友吃飯了。"
"她又轉了,正好給小琳買包。"
"三年十八萬,比打工強多了哈哈。"
底下評論區,他的兄弟們排隊點讚。
"牛逼,養豬都沒你養得肥。"
"她長什麼樣?能有人倒貼也是本事。"
他附了一張我素顏的照片。
"就這樣,五官勉強及格,身材就算了,反正又不用見麵。"
我看著那條朋友圈,突然笑了。
沒人知道,三年來我一直在同步記錄每一筆轉賬。
也沒人知道,我學的是法律。
更沒人知道,我上周剛通過司法考試,排名全省第三。
我截完圖,打開起訴書模板。
數額剛好夠立案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