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為職業律師後接的第一個案子。
是外婆的離婚案。
外婆說,她終於等到有人幫她撐腰了。
直到開庭前整理材料,我才真正看清這份“撐腰”有多沉重。
當年外公對外宣稱要幫弟妹下南洋找弟弟,
實則帶著弟妹和親侄女一起私奔了。
這麼多年,隻有小學文憑的外婆,一個人把三個孩子拉扯大。
大伯考上了清北,成為全村第一個領美元的精算師。
我媽成為國內頂尖美院的教授,現在正帶著自己的研究生到處采風。
小姨成績最一般,考了個普通的211,成了鄉鎮公務員。
而從未對我提過要求的外婆。
在我拿到職業律師資格證後,拎著一杯奶茶來找我:
“丫頭,幫外婆打場離婚官司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