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畢業那年,爸媽給我們三兄妹準備不同的成人禮。
我拿到的,是小叔欠了十年的賬本。
三萬七千六百五,剛好夠我大學四年學費。
爸媽一臉鼓勵:
“家裏條件不好,隻能給你提供鍛煉。”
第一次上門,小叔用酒瓶砸破我的頭,縫了三針。
爸爸轉來二百塊醫藥費,就再沒過問。
第二次去,被人從樓梯上推下來,胳膊摔斷了。
醫院讓交三千押金,媽媽卻在電話裏埋怨我:
“你哥你妹都能靠自己,怎麼就你吃不了苦?賬要不回來,大學就別上了。”
我一直騙自己,他們不是不心疼,隻是想逼我獨立。
直到我打著石膏回到家,正趕上妹妹拿了駕照。
爸爸笑著掏出保時捷購車合同:
“走,給咱家寶貝提車去。”
哥哥也亮出市中心房本:
“謝謝爸的成人禮。”
看著他們滿臉的笑,我終於沒忍住:
“既然家裏有錢,為什麼偏偏我的學費要去討債?”
媽低頭幫妹妹整理裙擺,像沒聽見。
爸把備用鑰匙遞給哥哥,不耐煩地擺手:
“那能一樣嗎?你哥你妹都有各自的難處。讓你討債,是為了鍛煉你。”
我明白了。
哥哥需要房子,妹妹需要新車,隻有我的命不值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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