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死在出租屋的第七天,才被人發現。
孟婆遞湯給我時,多看了我一眼:
"小姑娘,你的功德簿怎麼是空的?"
"不可能,我放棄保研供妹妹讀醫,熬夜畫圖給家裏全款買房,替弟弟還清賭債......"
孟婆翻開簿子,冷笑一聲後打斷我:
"被敲骨吸髓,不叫功德,叫窩囊!"
"你全款買的房,連個讓你睡覺的次臥都沒有。"
"你突發心梗時,是你供出來的妹妹換了你的急救藥。"
"你爸媽為了拿三百萬意外險給弟弟結婚,將你反鎖在出租屋,讓你活活痛死。"
我低頭一看,爸媽和弟弟妹妹的名字下,孽債滾了三十多頁。
孟婆合上簿子,收回孟婆湯:
"按地府新規,縱容惡人亦是作孽,不手刃仇根,不得入輪回。"
她一掌劈下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爸媽叫我簽下天價意外險保單的那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