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世,女友嫌我媽是菜市場擺攤的。
每次帶我見她家人,都叮囑我別提我媽的職業。
直到她媽打聽到我媽擺攤的那條街要整體改造,我媽手裏有兩間門麵的長期租約和優先購買權。
她媽親自上門,往我媽手裏塞了兩兜子水果。
"親家母,那兩間門麵讓給我經營,租金我來付,將來賺錢了咱兩家平分。"
女友在旁邊幫腔:"媽,我媽做了一輩子生意,比你懂行。"
我媽心軟,合同簽了,門麵讓了。
一年後,整條街拆遷,兩間門麵補償了四百萬加一間臨街旺鋪。
她媽拿到錢,第一件事是給小女兒全款買房。
第二件事,是讓女友跟我分手。
"你媽一個賣菜的,我女兒現在是有產業的人了,你們不合適。"
我媽氣得住進了醫院。
病床上她攥著我的手說:"兒子,是媽害了你。"
那句話像刀子紮在我胸口,紮了整整一輩子。
這一世,我在我媽的菜攤前醒過來。
她媽正笑嗬嗬地遞水果,嘴裏說著"兩家合一家"。
我把水果接過來,當著她的麵丟在地上。
"門麵我媽自己留著,想要的話,拿八百萬現金來換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