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媽自詡是天底下最公平的父母。
他們最常說的一句話是:
“你和妹妹是雙胞胎,什麼都該一人一半。”
妹妹高考落榜,他們把我的985誌願改成二本,說前途要一人一半。
妹妹不肯工作,他們拿走我一半工資,說收入要一人一半。
後來,妹妹得了尿毒症。
爸媽把三份協議擺到我麵前:
一顆腎、未來十年的工資,還有我貸款買的房子,全部歸妹妹。
而我隻能留下另一顆腎、每月兩千塊,以及她家裏的一間小書房。
我問:“房貸誰還?”
媽媽理所當然地回答:
“當然是你。房子給妹妹,債務留給你,這才公平。”
我像過去二十五年一樣,乖乖簽了字。
手術前一晚,他們都以為我在病房等著捐腎。
沒人知道,我已經撤回捐獻申請,帶著護照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