閨蜜打離婚官司,我讓律師老公幫她。
沒地方住,我把對門新房低價租給她。
婚禮那天,我把捧花塞進她懷裏:
“你要重新幸福。”
這話像一句咒語。
她清晨穿著絲綢睡裙出入我家廚房,陸合野把熱牛奶遞過去。
傍晚陸合野從對門出來,襯衫解著扣子,帶著飯菜的暖香。
樓上阿姨拉住我:“你也不管管?”
我扯著嘴角:“他幫她打官司呢。”
直到看見她朋友圈:“家裏缺個男主人”。
配圖是一雙沒拆吊牌的男士拖鞋。
和玄關陸合野那雙,同款,同碼。
那晚我輾轉反側,陸合野抱著枕頭去了書房。
淩晨兩點,門鎖響了。
貓眼外,對門剛關上,門縫下漏出暖黃的光。
我赤腳踩在冰涼的地板上,忽然想起婚禮那天。
我把捧花遞給她時,陸合野的目光,落在她接花的指尖。
原來她確實幸福了。
用我的婚期,我的房子,我的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