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有一張親情積分表。
吃一頓飯扣3分,買新衣服扣20分,生病請假扣50分。
媽媽說:
“知意,家裏不養廢物的。”
這張表從我五歲開始就掛在牆上。
那時候沒有弟弟,爸媽說這是企業化家庭管理,能培養我的獨立性。
後來弟弟宋明朗出生了。
從他七歲開始,這張表就徹底變了味。
他打碎一個碗,爸爸說他是在鍛煉肌肉,加五分。
他把顏料塗滿白牆,媽媽說他有梵高的藝術細胞,加二十分。
而我,多吃一口肉要扣兩分。
開台燈看書超過十點,要扣五分。
哪怕我在街上被人撞倒擦破了皮,也要被扣十分的自我保護不力分。
我盯著自己攢了十二年的積分表,忽然笑了。
差二百一十五分還完它,就不欠這個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