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顧行之互相折磨四年後,我終於判了自己的死刑。
四年前,我是全市最年輕的刑辯律師。
而顧行之是把我父親送上審判席的檢察官。
我父親是冤枉的。
所有證據都指向栽贓,所有證人都疑點重重。
可顧行之說他查過了,證據鏈完整,我父親罪有應得。
最後父親因為心梗死在看守所。
我花三年找到真正的幕後主使孟懷遠,將其送進監獄。
案子判決那天,顧行之卻把孟懷遠的女兒孟漪接回了我們的公寓。
他說她無辜,說她被父親家暴,說她需要人照顧。
孟漪恨毒了我,處處針對我。
摔碎父親遺物,燒毀我的案卷,甚至當著顧行之的麵說我父親死有餘辜。。
顧行之永遠護著她,次次怪我斤斤計較。
直到上周,我查到了一份被封存的卷宗。
四年前顧行之經手我父親案子時,孟懷遠的栽贓證據就在附件裏。
他不是沒查到,而是壓下了。
他從一開始就知道我父親是冤枉的。
他替孟懷遠埋了真相,親手把我父親送上死路。
走出門時天在下雨,和四年前接到父親死訊時一樣。
那天他撐傘來找我,說會還我公道。
他確實還了,隻是公道給了別人,傘也撐在了別人頭上。
沒關係,從今天起,我自己打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