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祖上有個規矩,但凡親生手足看上同一件東西,便擲聖杯決定歸屬。
誰擲出象征吉兆的一陰一陽,東西便歸誰。
我運氣不好,每次都輸給我哥。
5歲,他贏走了學擊劍的機會。
我背著包站旁邊,羨慕地看著他揮劍時帥氣的背影。
12歲,他贏走了直升重點初中的名額。
我去了普通中學,從此和他隔著一道永遠跨不過去的分數線。
18歲,他贏走了上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。
我隻能申請助學貸款,每個寒暑假在工地、快遞站、餐館連軸轉。
直到我和哥哥的婚期將近,他偏偏選中了我預備辦婚禮的那一天。
爸爸皺了皺眉:“兄弟倆總不好同一天辦事,擲聖杯吧。”
媽媽照例拿出兩對筊杯。
哥哥跪在蒲團上,手腕一抖。
筊杯落在地上,發出沉悶的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