嶺南女子出嫁前,要在祖祠哭足七夜。
據說誰的眼淚浸透嫁衣,誰才是天地認下的新娘。
阿姐與鎮北侯世子裴照野定親後,他卻在戰場上斷了雙腿。
阿姐怕嫁給一個廢人,母親便割破我的腳底,將我鎖進祖祠。
“你替她哭完七夜,再穿她的嫁衣上轎。”
“等照野死了,你回來還能另嫁。”
我哭啞了嗓子,替阿姐嫁進裴家。
後來裴家獲罪,是我典盡嫁妝陪裴照野流放三千裏。
他雙腿潰爛,是我跪遍雪山,為他求來續骨良藥。
重新站起來那日,他抱著我發誓:
“此生無論貧富貴賤,我隻認你一個妻子。”
可他封侯後,阿姐卻拿著婚書找來,哭著說:
“當初與侯爺定親、在祖祠哭嫁的人都是我。”
“妹妹貪圖侯夫人的位置,才逼我把婚約讓給她。”
裴照野信了。
他親手燒毀那件被我哭嫁淚水浸透的嫁衣,逼我交出正妻之位。
“偷來的姻緣,本就不屬於你。”
我被關進祖祠,在他與阿姐成婚那夜,活活凍死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哭嫁第一夜。
母親將匕首遞到我麵前,命我割破腳底,替阿姐哭嫁。
我接過匕首,卻轉身劃破了阿姐的嫁衣。
在她驚怒的目光中,我笑著將匕首塞進她手裏。
“阿姐既與裴世子情比金堅,這七夜,自然該由你親自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