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四年,楚清晏第三次說分手要離開。
第一次我吞了半瓶安眠藥,她罵我瘋子,攥著診斷單的手指發白,但沒再提離開。
第二次我淋了一夜雨,高燒模糊,她抱著我衝進急診,說“不走了”。
這一次我又站上陽台欄杆,夜風灌滿睡衣,我想,她回頭我就活。
她果然回頭了。
紅著眼把我拽下來,掐著我的胳膊說:
“顧星河,你是不是非要逼死我才甘心?”
我哭得喘不上氣,死死抱住她的腰不肯鬆手。
她沒再推開我。
她變得耐心又溫柔,我以為終於換來了真心。
直到我在她西裝內袋裏摸到一張消費回執。
頂級珠寶品牌,對戒,男款尺寸18號。
我的手指是20號。
我拿著那張單子坐在玄關,等她回家。
門開的時候她領口有一抹男用紅棕色唇膏印,看見我手裏的東西,愣了三秒。
“那是給客戶買的。”
我笑了笑,把單子翻過來。
背麵有她的字跡,寫著一行小字:
【祈舟,等他好起來我就處理,不會再讓你等太久。】
楚清晏,你留下,不是因為愛我。
原來我永遠都抵不過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