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對龍鳳胎,兒子是神童,智商一百六,女兒到三歲還不會說話。
所以打離婚官司時,我砸鍋賣鐵把兒子搶了過來,把女兒扔給了她爸。
為了供兒子讀國際班、出國比賽,我一天打三份工,熬到一身病。
可後來他功成名就,卻嫌我這個打工的母親丟人。
我腎衰住院那晚,給他打了十七通電話。
他隻回了一句:
“媽,我明天有演講,你別再打擾我了。”
後來我沒錢治病,死在醫院,靈魂飄出身體之後,卻看到女兒的靈魂跟在我身邊。
她看起來隻有十歲的模樣。
我這才知道,女兒發著高燒卻被婆婆扔進院子裏罰站,昏倒後再也沒醒來,那年她十歲。
看著女兒小小的身影,我悔到靈魂難安。
再睜眼,我竟然又回到判撫養權那天。
前夫挑眉看我:
“你要是非要兒子,就別想要錢。”
婆婆叉著腰指著我的鼻子:
“你休想帶走我的寶貝金孫,把賠錢貨留給我們?你做夢!”
我看著角落裏攥著衣角的女兒,忽然笑了。
“不用爭了。”
“我同意兒子歸你。”
我伸手牽住女兒冰涼的小手。
這一世,我隻要她活著,安安穩穩地長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