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不識貨。
小時候在孤兒院,用純金長命鎖換一頓五塊錢的盒飯。
還哭著說謝謝,好人會有好報。
飯店打工,老板不結薪資,給我一袋廚餘垃圾。
我感動收下,錢不一定夠花,但糧食夠我吃半個月。
暴發戶學長幫我夾菜7次,我誇他真體貼。
他翻了個白眼,問我是不是不認識勞力士。
被陸家認回後。
假千金哭著拿刀架在手腕上。
“她搶走了爸媽哥哥,搶走了我的房間,現在連我的衣服也要搶走,讓我光著身子參加升學宴!”
“我知道自己不是陸家的親生女兒,但也懂廉恥,不能毀了陸家的顏麵。”
“姐姐不歡迎我,我哪裏還敢活著礙眼。”
全家人找我興師問罪。
然後看到了蜷縮在廁所隔間,領著保姆服,兩眼放光的我。
“這都是給我的嗎?會不會太貴重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