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陳渡的護照剪了七本了。
每次他訂好出國的機票,我就會在前一天把護照銷毀。
七年,他辦了七次加急補辦。
第八次的時候,他坐在沙發上,看著我拿起剪刀,沒動。
隻是說:“你知道我為什麼要走。”
我當然知道。
他的白月光在溫哥華。
八年前,我懷著他的孩子逼走了她。
八年裏,他沒碰過我一下。
孩子他照顧,賬單他結,家長會他到場。
但我們之間隔著整個太平洋的冷漠。
他每年攢假,就為了飛去溫哥華待半個月。
我每年剪護照,就為了讓他那半個月哪也去不了。
八年了,樂此不疲。
直到第八次。
他不再補辦了。
連護照照片都沒去拍。
我以為我終於贏了。
可卻在他的平板裏看了一張兒子和那個女人的合照。
不止兒子,還有我媽和她並肩喝茶,我閨蜜和她舉杯自拍。
最早的一張,日期是五年前。
所以她根本不在溫哥華。
她回來了五年,所有人都知道。
隻有我不知道。
我剪了八本護照,以為困住了他。
但其實他根本不需要飛去任何地方。
因為他的溫哥華,已經搬到了我眼皮底下。
我關掉平板,給自己訂了一張去溫哥華的機票。
她已經不在那了。
但我想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