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走的那年,我五歲。
她說她當年車禍失憶才生下了我,如今恢複了記憶,不得不回到她原本的位置。
她走之前,爸爸拍著胸脯說會拿命疼我。
可不到三年,他就娶了繼母,把繼妹寵上了天。
繼妹天生一副柔弱做派,哭起來楚楚可憐。
爸爸心疼她,連我青梅竹馬的未婚夫也憐惜她。
於是我的公主房成了她的房間,我的設計稿被她撕得粉碎。
我的未婚夫替她撐傘,卻忘了我還淋在大雨裏。
十八歲成人禮那天,她當著滿堂賓客的麵從樓梯上摔下來。
舉著擦破的手心哭訴:"是姐姐推我的。"
爸爸和未婚夫連一個眼神都沒給我,直接把我關進了沒有暖氣的地下室反省。
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,從口袋裏掏出那張刻著燙金圖騰的黑卡。
想起了媽媽走時說的最後一句話:
"念念,若爸爸待你不好,就拿著它去京城找媽媽。"
"媽媽是首富夫人,誰也別想欺負你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