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走的那年,我五歲。
她說她是失憶後才有了我,現在恢複了記憶,不得不離開。
她走之前,爹爹拍著胸脯說會拿命護我。
可不到三年,他就聽信了姨娘的挑撥,將庶妹寵上了天。
庶妹天生一副柔弱做派,哭起來梨花帶雨。
爹爹心疼她,未婚夫也憐惜她。
於是我的院子成了她的院子,我的繡品被她撕得粉碎。
我的未婚夫替她撐傘,卻忘了我還淋在雨裏。
及笄禮那天,她當著滿堂賓客的麵從台階上摔下來。
舉著擦破的手心哭訴:"是姐姐推我的。"
爹爹和未婚夫連一個眼神都沒給我,直接把我關進祠堂罰跪。
我跪在冰冷的石磚上,從懷裏掏出那枚鳳紋玉佩。
想起了娘走時說的最後一句話:
"念念,若爹爹待你不好,就拿著它來長安找娘。"
"娘是當朝太後,誰也別想欺負你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