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植物人未婚夫守了四年公司,把瀕臨破產的廠子做到年營收過億。
車禍時他曾拚死將我護在身下:
“遙遙,等度過難關我們就結婚。”
可他醒來後,麵對雷厲風行的我,隻剩自尊受挫的防備。
而他的青梅詩彤紅著眼眶一句“這四年我日夜為你祈福”,
就輕易喚醒了他無處安放的保護欲。
醒來的第三個月,他在董事會上當眾奪權。
他細心替詩彤擦淚,眼神是我曾無比熟悉的溫柔:
“這四年辛苦寧遙了,但她現在行事太強勢。管理,還是得交給自己人。”
他口中的自己人,是他昏迷時一麵都沒露過的詩彤。
散會後,他推給我一張卡,語氣裏帶著急於撇清的冷漠:
“兩百萬補償你。你太要強,跟知意不一樣,沒了我你也能活得很好。”
我垂眼看著那張單薄的卡片,心底最後一絲溫度終於涼透。
浮上嘴角的,卻是一抹極淡的嘲弄。
他不知道,這四年公司的每一筆救急資金,都是我個人的債權。
公司的每一項核心專利,發明人都是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