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保險公司核保部幹了八年,專門審理大額壽險保單。
今天我駁回了一份保額三千萬的投保申請,受益人一欄寫著我丈夫的名字。
投保人,是我自己。
但這份保單,我從沒簽過。
我調出係統記錄,申請時間是昨晚淩晨兩點十七分,人臉識別通過,電子簽名一筆一畫都是我的字跡。
昨晚兩點十七分,我在醫院陪父親做透析,病房監控可以作證。
我沒聲張,悄悄查了丈夫近三個月的通話記錄。
一個備注為“健身教練”的號碼,每周固定通話四次,每次都在我出差的晚上。
再查,這個號碼的機主叫方婉舟,職業欄寫著:殯葬化妝師。
後背一陣陣發涼。
我又翻出家裏淨水器的濾芯更換記錄,
上個月丈夫親手換過一次,而那之後我開始頻繁頭暈、流鼻血。
今天體檢報告出來,我血液裏的鉈含量,是正常值的四十六倍。
我把報告鎖進保險櫃,麵不改色地回家。
推開門,丈夫笑著端來一碗銀耳羹:
“老婆,今天加班辛苦了,趁熱喝。”
我接過碗,衝他笑了笑。
喝不喝這碗羹不重要,重要的是,我已經報警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