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愛把小事鬧大,被顧家認回的第一年,我為四件小事叫過救護車。
先是爸爸打了兩個嗝,我叫停家宴送他急診。
拔掉媽媽的采訪麥克風,隻因她嘴角歪了一下。
不許撞頭後犯困的大哥睡覺,逼他去做CT。
最後砸掉妹妹的生日蛋糕,給舌尖發麻的她紮針。
爸爸查出心梗,媽媽躲過中風,大哥和妹妹也保住了命。
可沒人誇我。
妹妹紅著眼問:“姐姐是不是怕我們不需要她?”
“所以才總把小事說得像要死人?”
媽媽嫌我晦氣,把我送進封閉式抗壓中心。
那裏教我,不能小題大做,小傷不能喊疼,能站就不能求助,沒有暈倒,不許叫救護車。
三個月後,我以第一名結業。
回家那天,妹妹的行李箱滑下台階,劃開我的小腿。
從前我劃破一點皮,也會立刻叫醫生。
這次,我用手帕係住傷口,安靜地坐進車裏。
半小時後,血浸透手帕,滴在媽媽的白色裙擺上。
她慌忙抓住我:“棠棠,你受傷了,為什麼不說?”
我先確定自己還能站,才回答她:“媽媽。”
“您不是說,真正懂事的女兒不能驚動全家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