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是林家出了名的敗家精。
七歲給黑卡,十歲丟黃金,十八歲刷掉八位數。
父親氣得拍桌子:“送你去貧民窟打工,每年存不到十萬別回家!”
我在貧民窟熬了三年。
第一年我存款隻有九萬八。
除夕當晚爸媽任由我站在門口一整夜。
第二年我存款還差一千才達標。
爸媽過年當天直飛墨爾本。
第三年,我徒步一百公裏走回家。
推開門時,聽見爸媽對妹妹林歲歲道:
“貧民窟我打點好了,給她的工資永遠比十萬少幾千。”
“要是存到了,就讓她生點小病,花錢買買藥。”
見我回來,媽媽回頭冷聲道:
“存到十萬,回來幹嘛!”
我苦笑著將手中的存款遞了過去:
“我存到十萬了,也學會省錢了。”
畢竟隻要我放棄治療,十萬很快就能存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