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祖上有個規矩,但凡親生手足看上同一件東西,便擲聖杯決定歸屬。
誰擲出象征吉兆的一陰一陽,東西便歸誰。
我運氣不好,每次都輸給姐姐。
5歲,她贏走了學鋼琴的機會。
我拿著抹布在旁邊擦桌子,羨慕地看著她的手指在鋼琴鍵上跳躍。
12歲,她贏走了直升重點初中的名額。
我去了普通中學,從此和她隔著一道永遠跨不過去的分數線。
18歲,她贏走了上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。
我隻能申請助學貸款,每個寒暑假都打工掙錢。
直到我和姐姐的婚期將近,她偏偏選中了我出嫁的那一天。
爸爸皺了皺眉:“姐妹倆總不好同一天出嫁,擲聖杯吧。”
媽媽照例拿出兩對筊杯。
姐姐跪在蒲團上,手腕輕抖。
筊杯落在地上,發出沉悶的兩聲——又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