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原生家庭的第七個端午家宴。
我親手包了整整一鍋粽子。
知道養女愛吃甜,我特意多包了蜜棗餡,隻給自己留了三個鮮肉粽解饞。
可煮熟後,我的鮮肉粽卻全都不見了。
以前我媽總說是我記錯了,或者被野貓叼走了,叫我下次注意一點。
這次我順著後院的動靜找過去,卻看到我媽正把我包的鮮肉粽剝開,全倒進了狗盆裏。
養女在一旁嬌嗔:“媽,又把姐姐的粽子喂狗,她要是知道了會生氣的。”
我媽滿眼慈愛地替她擦汗。
“瞞著她就行,誰讓你聞不得一點肉腥氣呢,問起來就說不知道,可能被野貓叼走了。”
聽到“又”字,我才知道這七年我丟失的東西,全都是被親媽毀了。
我默默退回房間,買了一張回養母家的機票。
七年都捂不熱的血緣。
再捂就不識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