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邊唱歌時,我碰見了三年未見的前男友。
男人已成了當紅歌星,正帶著女友來參加音樂大賽。
看見我,他嗤笑道。
“許知意,我說過的,你聲音太難聽,不適合唱歌。”
“也注定上不了演唱台,隻能勉勉強強在街頭賣唱。”
我無奈解釋。
“我不是賣唱的,我是......”
還沒有說完,就被一旁的女人打斷。
她隨手甩給我一大遝錢。語氣鄙夷。
“別唱了,阿辰是聲控,你可別汙染了他的耳朵。”
我沒理她,而是盯著顧辰停在街邊的寶馬,輕笑一聲。
“行,看來這些年你混得不錯嘛。”
男人臉上洋溢著得意。
“實話告訴你吧,我之所以有錢,是因為我互換了我們的彩票。”
“當年,趁你不在,我偷偷刮開了你的獎,在中了一百萬後,我便甩了你。”
“怎麼樣,你氣不氣?”
他期待著看我發狂。
可我沒有,反而感激地抓住了他的手。
“謝謝你,謝謝你互換了我們的彩票。”
如果不是他互換了彩票。
我又怎麼會中原本屬於他的那張一千萬彩票,成為唱片公司老板呢?